国金期货-国金证券全资子公司关注新浪微博|关于我们国金期货官网全国免费咨询服务热线400-682-1188 首页 网上营业厅 高手训练赢 国金会+ 期货智慧宝 资讯速递 资产管理 投资学苑 投资者保护 选择国金 SinolinkFutures原油专题当前位置:首页 > 投资学苑 > 原油专题 > 原油专题新手进阶实战老手期货大咖品种介绍交易规则金融期货专题期权专题原油专题

原油及成品油价格体系和作价机制

2018-12-26打印返回

目前,全球范围主要的石油现货市场有西北欧市场、地中海市场、加勒比海市场、新加坡市场、美国市场5个。


西北欧市场分布在 (阿姆斯特丹—鹿特丹—安特卫普)地区,主要为德、法、英、荷等国服务,核心在鹿特丹。新加坡市场的出现尽管只有10多年时间,但因地理位置优越,发展极为迅速,现已成为南亚和东南亚的石油交易中心。美国年消费石油9亿吨左右,约占全球总量的1/4,其中6亿吨左右需要进口,于是在美国濒临墨西哥湾的休斯敦及大西洋的波特兰港和纽约港形成了一个庞大市场。目前中国的成品油零售中准价就是参照国际市场鹿特丹、纽约、新加坡3地价格制订的。


全球范围主要的石油期货市场有纽约商品交易所、伦敦国际石油交易所以及最近两年兴起的东京工业品交易所。2003年纽约商品交易所能源期货和期权交易量超过1亿手,占到三大能源交易所总量的60%,其上市交易的西得克萨斯中质原油(wti)是全球交易量最大的商品期货,也是全球石油市场最重要的定价基准之一。伦敦国际石油交易所交易的北海布伦特原油也是全球最重要的定价基准之一,全球原油贸易的50%左右都参照布伦特原油定价。日本的石油期货市场虽然历史很短,但交易量增长很快,在本地区的影响力也不断增强。


世界石油市场的格局决定了其定价机制,目前,国际市场原油贸易大多以各主要地区的基准油为定价参考,以基准油在交货或提单日前后某一段时间的现货交易或期货交易价格加上升贴水作为原油贸易的最终结算价格。期货市场价格在国际石油定价中扮演了主要角色。


以地域划分,所有在北美生产或销往北美的原油都以wti原油作为基准来作价;从原苏联、非洲以及中东销往欧洲的原油则以布伦特原油作为基准来作价;中东产油国生产或从中东销往亚洲的原油以前多以阿联酋迪拜原油为基准油作价;远东市场参照的油品主要是马来西亚塔皮斯轻质原油(tapis)和印度尼西亚的米纳斯原油(minas)。中国大庆出口的原油就是以印度尼西亚的米纳斯原油作为定价基准的。


这样的定价体系决定了各个地区进口石油成本的差异。据专家统计,从1993—2001年,沙特轻质原油销往东北亚地区的价格比销往欧洲的价格平均高1.01美元/桶,与销往美国市场的相比,差距更大,有时达3美元/桶以上,甚至出现过直接从沙特购油运回国内,还不如按沙特给美国的价格先从沙特运到美国,再从美国转运到中国的价格便宜,这种现象在国际上叫做“亚洲升水”(asia premium)。


成品油主要包括汽油、煤油、柴油和燃料油等,一般来说,在原油的加工过程中,较轻的组分总是最先被分离出来,燃料油(Fuel Oil)作为成品油的一种,是石油加工过程中在汽、煤、柴油之后从原油中分离出来的较重的剩余产物。


一、国际国内原油成品油的市场作价机制


原油作为当今世界的主要能源,是对各个国家都具有战略性意义的商品。世界原油贸易市场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市场游戏规则已相当完善。目前,国际原油市场的原油都是以世界各主要地区的标准油为基准作价。按4个主要地域划分,主要有以下5种作价公式:


1、美国西得克萨斯中质原油WTI(WEST TEXAS INTERMEDIUM)


所有在美国生产或销售往美国的原油都以它为基准油作价。其主要交易方式为NYMEX交易所交易,价格每时每刻都在变化,成交非常活跃;此外,还有场外交易。NYMEX的轻质低硫原油期货是目前世界上商品期货中成交量最大的一种。由于该合约良好的流动性以及很高的价格透明度,NYMEX的轻质低硫原油期货价格被看作是世界石油市场上的基准价之一。该期货交割地位于俄克拉荷马州的库欣,这里也是美国石油现货市场的交割地。


2、英国北海轻质原油BRENT


世界原油贸易中约有80%的原油以它为基准油作价,主要包括的地区有:西北欧、北海、地中海、非洲以及部分中东国家如也门等。


3、阿联酋含硫原油DUBAI


从中东产油国生产或从中东销售往亚洲的原油都以它为基准油作价。其主要交易方式是场外交易或与其他标准油的价差交易。


4、远东市场分两种方式:马来西亚轻质原油TAPIS


它是在东南亚代表轻质原油价格的典型原油,东南亚的轻质原油大部分以它为基准油作价。其主要交易方式是与其他标准油的价差交易。


印度尼西亚官方价ICP。以这种方式作价的主要有印尼原油以及远东地区部分国家的部分原油,如越南的白虎、中国的大庆等。


相对来说,国际成品油市场的发展历史较原油市场短,作价方式国际化程度相对较低。目前国际上主要有三大成品油市场,即欧洲的荷兰鹿特丹、美国的纽约以及亚洲的新加坡市场,各地区的成品油国际贸易都主要以该地区的市场价格为基准作价。燃料油是原油的下游产品,因此燃料油的价格走势与原油具有很强的相关性。我们对2001-2003年间纽约商品交易所WTI原油期货和新加坡燃料油现货市场180CST高硫燃料油的价格走势进行了相关性分析,结果发现二者的价格相关性高达94.09%。


从我们国家的情况看,自1998年起,原油的作价机制开始与国际市场接轨,目前绝大部分原油的作价是与印尼的部分原油联动,少部分原油与马来西亚的TAPIS联动,每月以相当于官价的形式调整一次,应该说,我国原油的作价方式已基本上与国际惯用的方法十分接近;在成品油方面,从今年6月起,每个月国家将根据上一个月新加坡成品油市场平均价格的变化情况,调整成品油销售价格一次,相对于每天都在变化的国际市场,这虽然还不能完全反映国际市场的实际价格,但相对于以前纯粹以国内供求情况定价而言,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


通常情况下,成品油进口价的税费如下:进口到岸价=[(离岸价格+贴水)*吨桶比*汇率*(1+关税率)+燃油消费税)*(1+增值税率)+港务费;其中:汇率:8.28人民币元/美元;吨桶比:根据油的密度而有不同;进口关税:汽油5%,柴油6%,燃料油6%;燃油消费税:汽油277.6元/吨,柴油117.6元/吨,增值税17%,港务费50元/吨。


石油产品的生产方法主要有常减压蒸馏、催化裂化、加氢裂化、催化重整等,一般来说,无论哪种加工工艺,原油中的轻质组分首先分离出来,如首先是石油气、汽油,然后是中间基组分,如煤油、柴油,然后是重质组分,如燃料油、沥青质等。


油品的性质和分类


1、汽油


一般来说,汽油按马达法辛烷值分为70号和85号两个牌号,按研究法辛烷值分为90号、93号、95号和97号车用汽油四个牌号,目前日常生活中大家习惯的汽油牌号就是按研究法辛烷值分类的。汽油通常用作汽油汽车和汽油机的燃料。车用汽油根据发动机压缩比的高低选用不同牌号的汽油;压缩比较高的,可选用较高牌的汽油;反之,则选用较低牌号的汽油。航空汽油则通常用作活塞式航空发动机燃料,按研究法辛烷值分为75号、95号、100号三个牌号,目前只在小型飞机尤其是军用飞机上使用。


2、煤油


煤油旧称灯油,因为煤油一开始主要用于照明。煤油按质量分为优质品、一级品和合格品三个等级,主要用于点灯照明、各种喷灯、汽灯、汽化炉和煤油炉等的燃料;也可用作机械零部件的洗涤剂、橡胶和制药工业溶剂、油墨稀释剂、有机化工裂解原料;玻璃陶瓷工业、铝板辗轧、金属表面化学热处理等工艺用油。航空煤油则主要用作喷气式发动机燃料,目前大型客机均使用航空煤油。航空煤油分为1号、2号、3号三个等级,只有3号航煤被广泛使用。


3、轻柴油和重柴油


轻柴油按质量分为优质品、一级品和合格品三个等级,按凝点分为10号、0号、-10号、-20号、-35号和-50号六个牌号,10号轻柴油表示其凝点不高于10℃,其余类推。轻柴油用作柴油汽车、拖拉机和各种高速(1000r/min以上)柴油机的燃料。根据不同气温、地区和季节,选用不同牌号的轻柴油。气温低,选用凝点较低的轻柴油,反之,则选用凝点较高的轻柴油。重柴油是中、低速(1000r/min以下)柴油机的燃料,一般按凝点分为10号、20号和30号三个牌号,转速越低,选用的重柴油凝点越高。


4、燃料油


燃料油的牌号主要是以运动粘度为依据来划分的,常用的运动粘度的单位为厘斯,如燃料油的运动粘度为180个厘斯,我们就称它为180号燃料油;根据含硫量的高低,可以把燃料油分为高硫燃料油和低硫燃料油。我国目前燃料油消费中有一半以上依赖进口,而进口燃料油中80%为180号燃料油。


我国燃料油消费主要用途集中在发电、交通运输、冶金、化工、轻工等行业。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其中电力行业的用量最大,占消费总量的32%;其次是石化行业,主要用于化肥原料和石化企业的燃料,占消费总量的25%;再次是交通运输行业,主要是船舶燃料,占消费总量的22%;近年来需求增加最多的是建材和轻工行业(包括平板玻璃、玻璃器皿、建筑及生活陶瓷等制造企业),占消费总量的14%。


二、世界石油价格体系简介


国际石油贸易中几种价格的含义


1、石油输出国组织的官方价格


20世纪60年代OPEC为了与西方跨国公司降低“标价”的行为作斗争,在60年代后期特别是70年代初以来,在历次部长级会议都公布标准原油价格,这种标准原油价格是以沙特API度为34的轻油为基准,而公布的价格就是当时统一的官价。


到20世纪80年代,由于非OPEC产油量的增长,在1986年底,石油输出国组织看到“官价”已不起多大作用,又改成以世界上7种原油的平均价格(7种原油一揽子价格),来决定该组织成员国各自的原油价格,7种原油的平均价即是参考价,然后按原油的质量和运费价进行调整。


2、非石油输出国组织的官方价格


这是非欧佩克成员的产油国自己制定的油价体系,它一般参照欧佩克油价体系,结合本国实际情况而上下浮动。


3、现货市场价格


世界上最大的石油现货市场有美国的纽约、英国的伦敦、荷兰的鹿特丹和亚洲的新加坡。上个世纪70年代以前,这些市场仅仅是作为由各大石油公司相互调剂余缺和交换油品的手段,石油现货交易量只占世界总石油贸易量的5%以下,现货价格一般只反映长期合同超产的销售价格。


因此,这个阶段的石油现货市场称为剩余市场(Residual Market)。1973年石油危机后,随着现货交易量及其在世界石油市场中所占比例逐渐增加,石油现货市场由单纯的剩余市场演变为反映原油的生产、炼制成本、利润的边际市场(Marginal Market),现货价格也逐渐成为石油公司,石油消费国政府制定石油政策的重要依据。为了摆脱死板的定价束缚,一些长期贸易合同开始与现货市场价格挂起钩来。


这种长期合同与现货市场价格挂钩的做法,一般采用两种挂钩方式,一种是指按周、按月或按季度通过谈判商定价格的形式,另一种是以计算现货价格平均数(按月、双周、周)来确定合同油价。


石油现货市场有两种价格,一种是实际现货交易价格,另一种是一些机构通过对市场的研究和跟踪而对一些市场价格水平所做的估价。


4、期货交易价格


买卖双方通过在石油期货市场上的公开竞价,对未来时间的“石油标准合约”在价格、数量和交货地点上,优先取得认同而成交的油价为石油期货价。期货市场为方便交易者或扩大流量,有时也按规则出台“结算价”。石油期货的结算价,一般都是相对一段时间内的加权平均价。在研究问题时,也常把“结算价”当成该时段的期货价使用。


从近几年的原油价格波动情况看,期货市场已经在某种程度上替代了现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期货价格已成为国家原油价格变化的预先指标。石油期货交易所的公开竞价交易方式形成了市场对未来供需关系的信号,交易所向世界各地实时公布交易行情,石油贸易商可以随时得到价格资料,这些因素都促使石油期货价格成为石油市场的基准价。据普氏、阿各斯等世界权威石油价格指数管理机构介绍,在确定原油和油品价格水平时,石油期货交易所前一交易日的结算价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5、以货易货价格


欧佩克成员国在出口其生产的原油时,必须遵守成员国之间共同商定的官方价格,但由于各国国情不同,有些急需资金的成员国为了补充物资,需要多采石油,但是又要遵守欧佩克的产量配额。为了解决这个矛盾,有些国家就采用以货易货方式交换其想要的物资。采用这种方式时,采用的原油价格虽然是按照欧佩克官方价格计算,但由于所换物资的价格高于一般市场价,所以实际上以货易货的油价往往低于官方价格,因而这是在市场疲软情况下一种更加隐蔽的价格折扣方法和交易手段。


以货易货最基本的形式是用石油换取专门规定的货物或服务,此外还有以油抵债、以油换油、回购交易等多种形式。回购交易是卖方将销售石油所得收入的一部分用来购买进口其石油的国家的货物。这种交易较为灵活,石油出口国可以从石油进口国所提供的多种货物和服务项目中进行选择,挑选其愿意接受的货物或服务,作为销售石油的全部或部分收入。


6、净回值价格


净回值价格,又称为倒算净价格(Net Back Pricing),一般来说净回值是以消费市场上成品油的现货价乘以各自的收率为基数,扣除运费、炼油厂的加工费及炼油商的利润后,计算出的原油离岸价。这种定价体系的实质是把价格下降风险全部转移到原油销售一边,从而保证了炼油商的利益,因而适合于原油市场相对过剩的情况。1985年沙特阿拉伯就是在当时原油市场供过于求的情况下,采取这种油价体系来争夺失去的市场份额的。


7、价格指数


信息已成为一种战略资源,许多著名的资讯机构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即时采集世界各地石油成交价格,从而形成对于某种油品的权威报价。目前广泛采用的报价系统和价格指数有,普氏报价Platt's、阿各斯报价Petroleum Argus、路透社报价Reuters Energy、美联社Telerate、亚洲石油价格指数APPI、印尼原油价格指数ICP、远东石油价格指数FEOP、瑞木RIM。原油现货市场的报价大多采用离岸价FOB,有些油种采用到岸价CIF。


国际原油及成品油市场作价机制


1、国际原油价格体系


随着世界石油市场的发展和演变,现在许多原油长期贸易合同均采用公式计算法,即选用一种或几种参照原油的价格为基础,再加升贴水,其基本公式为:P=A+D


其中:P为原油结算价格,A为基准价,D为升贴水。


其中参照价格并不是某种原油某个具体时间的具体成交价,而是与成交前后一段时间的现货价格、期货价格或某报价机构的报价相联系而计算出来的价格。有些原油使用某个报价体系中对该种原油的报价,经公式处理后作为基准价;有些原油由于没有报价等原因则要挂靠其它原油的报价。


石油定价参照的油种叫基准油。不同贸易地区所选基准油不同。出口到欧洲或从欧洲出口,基本是选布伦特油(Brent);北美主要选西得克萨斯中质油 (WTI);中东出口欧洲参照布伦特油,出口北美参照西得克萨斯中质油,出口远东参照阿曼和迪拜原油;中东和亚太地区经常把“基准油”和“价格指数”相结合定价,并都很重视升贴水。


(1)欧洲原油


在欧洲,北海布伦特原油市场发展比较早而且比较完善,布伦特原油既有现货市场,又有期货市场。该地区市场发育比较成熟,英国北海轻质原油Brent已经成为该地区原油交易和向该地区出口原油的基准油,即交易原油基本上都参照布伦特原油定价。主要包括的地区有:西北欧、北海、地中海、非洲以及部分中东国家如也门等。其主要交易方式为IPE交易所交易,价格每时每刻都在变化,成交非常活跃;此外,其他衍生物在场外交易。


布伦特原油现货价格可分为两种:即期布伦特现货价(DatedBrent)和远期布伦特现货价(15daygrent)。前者为指定时间范围内指定船货的价格;后者为指定交货月份,但具体交货时间未确定的船货价格,其具体交货时间需由卖方至少提前15天通知买方。在长期合同中参照即期布伦特原油价格定价 (Dated Brent十升贴水)的主要原油有:


1、阿尔及利亚撒哈拉混合油。


2、利比亚安纳原油、布提夫勒原油、布雷加原油、锡代尔原油、塞里尔原油、锡尔提加原油和祖韦提奈原油。


3、尼日利亚邦尼轻油、邦尼中油、布拉斯河原油、埃斯克拉沃斯原油、福卡多斯原油、彭宁顿原油、伊博多原油。


4、沙特阿拉伯向欧洲出口的阿拉伯轻油、阿拉伯中油、阿拉伯重油和贝里超轻油。


5、叙利亚轻油和苏韦迪耶原油。


6、也门马里卜轻油和马西拉原油。


参照远期布伦特原油价格定价的原油主要为埃及的6种出口原油。


(2)北美原油


与欧洲原油市场一样,美国和加拿大原油市场也已比较成熟。其主要交易方式为NYMEX交易所交易,价格每时每刻都在变化,成交非常活跃;此外,还有场外交易。在该地区交易或向该地区出口的部分原油定价主要参照美国西得克萨斯中间基原油WTI(West Texas Intermedium),如厄瓜多尔出口美国东部和墨西哥湾的原油、沙特阿拉伯向美国出口的阿拉伯轻油、阿拉伯中油、阿拉伯重油和贝里超轻油。


(3)中东原油


中东地区原油主要出口北美、西欧和远东地区。其定价中参照的基准原油一般取决于其原油的出口市场。中东产油国出口油定价方式分为两类:一类是与其基准油挂钩的定价方式。另一类是出口国自己公布价格指数,石油界称为“官方销售价格指数” (“官价”,OSP)。阿曼石油矿产部公布的原油价格指数为MPM,卡塔尔国家石油公司公布的价格指数为QGPC(包括卡塔尔陆上和海上原油价格),阿布扎比国家石油公司为ADNOC价格指数 (包括上查昆油、下查昆油、穆尔班油、乌姆舍夫油)。这些价格指数每月公布一次,均为追溯性价格。


MPM价格指数的计算程序是:


1、计算某种原油价格上月的平均数;


2、计算5个最大用户成交价的平均价;


3、计算某种原油报价的平均价;


4、计算以上三种平均价的平均价;


5、将4的结果提交阿曼石油矿产部,作为MPM指数的决策参考价;


6、阿曼石油矿产部公布MPM指数。


QGPC和ADNOC价格指数基本参考MPM指数来确定。官价指数是1986年欧佩克放弃固定价格之后才出现的,目前亚洲市场的许多石油现货交易与OSP价格挂钩。从OSP的定价机制可以看出,以上三种价格指数受所在国政府的影响较大,包括政府对市场趋势的判断和相应采取的对策。


参照基准油定价的中东国家也区分不同市场。一般来说,对于出口北美地区的原油,则参照美国西得克萨斯中质油定价,对于出口欧洲的原油则参照北海布伦特原油定价,对于出口远东地区的原油则参照阿曼和迪拜原油的价格定价。除此之外,也有一些国家在参照原油的选择上,所有市场只用一种参照原油,但对不同市场则选用不同的升贴水。科威特对出口上述三种市场的原油,其参照定价原油都为阿拉伯中质油,但其对阿拉伯中质油的升贴水则不同。


(4)亚太原油


在亚洲地区除普氏、阿格斯石油报价外,亚洲石油价格指数(APPI)、印尼原油价格指数(ICP)、OSP指数以及近两年才发展起来的远东石油价格指数(FEOP)对各国原油定价也有着重要的影响。原油长期销售合同中定价方法主要分为两类:一种以印尼某种原油的印尼原油价格指数或亚洲石油价格指数为基础,加上或减去调整价;另一种以马来西亚塔皮斯原油的亚洲石油价格指数为基础,加上或减去调整价。


如越南的白虎油,其计价公式为印尼米纳斯原油的亚洲原油价格指数加上或减去调整价。澳大利亚和巴布亚新几内亚出口原油,其计价公式则以马来西亚塔皮斯原油的亚洲石油价格指数为基础。我国大庆出口原油的计价则以印尼米纳斯原油和辛塔原油的印尼原油价格指数和亚洲石油价格指数的平均值为基础。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的出口原油既参考亚洲石油价格指数,也参考OSP价格指数。


A.亚洲石油价格指数(APPI)。


亚洲石油价格指数1985年4月开始报油品价格指数,1986年1月份开始报原油价格指数。该价格指数每周公布一次,报价基地为香港,报价系统由贸易公司Seapac Services进行管理和维护,数据处理由会计公司KPMG Peat Marwick在香港的办公室负责。指数公布时间为每周四的中午12:00时。参与原油价格评估的成员目前约有30个,但其具体身份不详。


各成员需要在每周的星期四之前将其对该周原油价格水平的估价提交指数数据处理公司。现阶段该指数中共有21种原油。各种原油价格计算方法如下:


1、各成员分别按10美分的差价提出其价格幅度估计,如:15.30~15.40美元/桶;


2、将各成员价格水平幅度中的低限进行简单平均,计算样本标准偏差;


3、剔除低限与样本均值之差的绝对值超过一个样本标准偏差的价格估计;


4、计算剩余价格估计值的平均值,即为该种原油的亚洲石油价格指数。


B.印尼原油价格指数(ICP)。


假定某种原油的名称为X,那么该种原油的月度印尼原油价格指数计算方法如下:


1、计算5种原油(阿联酋迪拜原油、澳大利亚吉普斯兰原油、印度米纳斯原油、阿曼原油和马来西亚塔皮斯原油)亚洲石油价格指数值的简单平均值;


2、计算X原油亚洲石油价格指数与(1)项52周的平均值的价差;如果X原油没有亚洲石油价格指数,则商定石油价差;


3、将上述5种原油亚洲石油价格指数的月度平均值与(2)相加;


4、计算X原油普氏(Platt's)和瑞木(Rim)的报价平均值;


5、计算上述最后两项平均值,即为X原油的印尼原油价格指数。


有的原油结算价的作价公式同时包括APPI和ICP两种指数所报的价格,如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Petronas)塔皮斯原油的作价公式为:


(APPI×30%+Platt's×30%+Reuters×20%+Telerate×20%)+升贴水


调整后的作价公式为:


(APPI×50%十Platt's×50%)十升贴水


C.远东石油价格指数(FEOP)。


远东石油价格指数的报价时间为早上5:45-8:00,在这段时间内,该指数的“石油报价组”将有关原油和油品价格通过计算机网络转给路透社新加坡公司处理,指数价格为报价的简单平均。该价格的协调和管理机构是新加坡的一家咨询公司——“石油贸易公司”(Oil TradeAssociate)。如果报价组成员超过规定时间报价,其价格数据的处理方式为:如果价格比已报价格的最低或最高价低或高25%,报价无效;如果价格不属于上述情况,则价格作为计算指数的数据处理。该指数的报价组成员共有36家公司。


应该注意的是,原油价格构成和水平与交货方式相关。按照国际惯例,如按FOB价格交货,则由买方负担交割点之后的运费和其他相关费用。按C+F或CIF价交货,则由卖方支付到达指定交割点之前的运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在贸易双方确定原油定价公式时,交货方式是主要考虑因素。


2、国际成品油价格体系


相对来说,国际成品油市场的发展历史较原油市场短,作价方式的国际化程度相对较低。目前国际上主要有三大成品油市场,即欧洲的荷兰鹿特丹、美国的纽约以及亚洲的新加坡市场,各地区的成品油国际贸易都主要以该地区的市场价格为基准作价。此外,最近发展起来的日本东京市场对远东市场的贸易也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下面主要以新加坡为例作简要说明。新加坡成品油市场有专门的权威报价机构Platt's,每天公布一次,节假日除外。随着新加坡成品油现货和期货市场交易的日益活跃,远东地区基本上所有国家的成品油定价都主要参考新加坡成品油市场的价格。市场上作为作价基准的成品油主要有:


(1) 汽油作价主要以石脑油或92#汽油为基准,也有个别交易以95#或97#汽油作价。


(2) 柴油作价主要以0.5%含硫的柴油为基准。其他不同等级规格的柴油可以此为作价基准,也可以其独立的报价作价,如0.25%和1.0%含硫的柴油。


(3) 航煤、双用煤油及灯油的作价主要以煤油为基准。


(4) 燃料油的作价主要以粘度为180或380的燃料油价格为基准。此外,也有个别交易以Dubai原油为基准作价。


以上以一定标准原油或成品油为基准的作价方式称为活价作价;此外,买卖双方还可以某一个固定价格作为合同结算价,这种作价方式称为死价作价。


我国原油及成品油作价方法


1.我国原油作价方法


我国自1998年起,原油的作价机制开始与国际市场接轨,目前绝大部分原油的作价是与印尼的部分原油联动,少部分原油与马来西亚的Tapis联动,每月以相当于官价的形式调整一次。应该说,我国原油的作价方式已基本上与国际惯用的方法十分接近。


目前国内原油主要是国家计委按照国际同品质原油前一阶段的离岸均价来对国内原油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其中:基准价=月离岸均价*桶吨比*汇率,原油关税为0;到岸价=基准价+ 贴水;实际给销售公司的价格= 到岸价*1.17,需要附加增值税。


2.我国成品油作价方法


成品油方面,2000年起,国内油价开始与新加坡、纽约、鹿特丹三地市场价挂钩,当国际油价上下波动幅度在5%~8%的范围内时保持油价不变,超过这一范围时由国家发改委调整零售中准价。


通常情况下,成品油进口价的税费如下:


进口到岸价=[(岸价格+贴水)*吨桶比*汇率*(1+关税率)+燃油消费税〗*(1+增值税率)+港务费;其中:汇率:8.28人民币元/美元;吨桶比:根据油的密度而有不同;进口关税:汽油5%,柴油6%,燃料油6%;燃油消费税:汽油277.6元/吨,柴油117.6元/吨,增值税17%,港务费50元/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