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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近月持仓调整的通知11.18
关于近月持仓调整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1.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规定:
请您在2015年11月30日收盘前,将AL1512、CU1512、ZN1512、PB1512合约的非套保和套保持仓调整为5手的整倍数,NI1512合约的非套保和套保持仓调整为6手的整倍数,AU1512合约的非套保和套保持仓调整为3手的整倍数,SN1512、AG1512合约的非套保和套保持仓调整为2手的整倍数,RB1512、WR1512、HC1512合约的非套保和套保持仓调整为30手的整倍数。
2.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及《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的规定:
1512合约临近交割月,依据交割细则,自然人客户应在2015年11月30日收盘前平仓,持仓量非交割单位整数倍的法人客户应当及时调整。
敬请各位客户注意调整自己的持仓手数,防范交易风险。
国金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