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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铁矿石等品种保证金收取比例的通知
关于调整铁矿石等品种保证金收取比例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我公司将于2016年7月25日(周一)结算时起,调整部分期货品种保证金标准,具体如下: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
黄金期货合约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
铜、白银、石油沥青、热轧卷板、螺纹钢、天然橡胶合约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
二、大连商品交易所
黄大豆一号、玉米、玉米淀粉期货合约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
焦煤、铁矿石期货合约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
焦炭期货合约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
三、郑州商品交易所
玻璃期货合约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
棉花期货合约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
粳稻、油菜籽、早籼稻、晚籼稻期货合约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1%。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的执行。
请各位客户加强资金和持仓风险管理,理性投资。
国金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