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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调部分品种保证金收取比例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我公司将于2016年8月19日结算时起,下调部分期货品种保证金标准,具体如下: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
黄金、锡、锌期货合约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
铜、白银、石油沥青、热轧卷板、镍、天然橡胶期货合约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
线材期货合约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3%。
二、大连商品交易所
棕榈油、豆油期货合约保证金比例调整为8%;
黄大豆一号、玉米、玉米淀粉、塑料、聚丙烯、聚氯乙烯期货合约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
豆粕期货合约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
焦炭期货合约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
胶合板、纤维板期货合约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3%。
三、郑州商品交易所
玻璃、菜籽油、白糖期货合约保证金比例调整为8%;
甲醇、PTA、动力煤期货合约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
棉花期货合约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的执行。
请各位客户加强资金和持仓风险管理,理性投资。
国金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