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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铝、铅、锌和锡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幅度限制的通知
关于调整铝、铅、锌和锡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幅度限制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期所通知,铝、铅、锌和锡品种自2016年11月11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限制调整如下:
一、铝、铅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由5%调整为8%,涨跌幅度限制由4%调整为6%;
二、锌、锡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由6%调整为8%,涨跌幅度限制由5%调整为6%;
请投资者关注市场风险,控制好持仓比例,理性投资。交易所通知见附件。
特此通知
国金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1月10日
上期所关于调整铝、铅、锌和锡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幅度限制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