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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春节期间交易保证金调整及连续交易时间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交易所通知,2018年2月15日至2月21日为节假日休市。为切实加强期货市场风险防范工作,经公司研究决定,春节前后公司将部分品种保证金比例进行如下调整:
一、春节前调整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
(一)2月9日(星期五)结算时起公司调整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
1、上海期货交易所
铝、锡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2%;黄金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3%;铅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4%;白银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5%;热轧卷板、螺纹钢、铜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6%;锌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7%;石油沥青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8%;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9%;天然橡胶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22%;线材和燃料油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维持不变。
2、大连商品交易所
黄大豆1号、玉米、玉米淀粉、鸡蛋、聚乙烯、棕榈油、豆粕、聚氯乙烯、豆油和聚丙烯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4%;铁矿石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8%;黄大豆2号、焦煤、焦炭、胶合板和纤维板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维持不变。
3、郑州商品交易所
棉纱、棉花、玻璃、菜籽油、菜粕、白糖、动力煤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4%;鲜苹果、PTA、硅铁和锰硅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7%;甲醇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8%;粳稻、晚籼稻、普麦、强麦、早籼稻、油菜籽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维持不变。
(二)2月13日(星期二)结算起交易所调整部分品种涨跌幅度
1、上海期货交易所
若2月13日未出现单边市,黄金期货合约调整至5%;白银、铜、铝、锡期货合约调整至6%;锌、铅、线材、燃料油、石油沥青期货合约调整至7%;镍、螺纹钢、热轧卷板期货合约调整至8%;天然橡胶期货合约调整至9%。
2、大连商品交易所
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玉米、玉米淀粉、聚乙烯、棕榈油、豆粕、聚氯乙烯、豆油、鸡蛋和聚丙烯期货合约调整至7%;铁矿石期货合约调整至9%;焦炭、焦煤、胶合板和纤维板保持不变。
3、郑州商品交易所
除菜籽、强麦外,其他品种期货合约调整至7%。
如遇上述保证金、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保证金、涨跌幅度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二、2月22日(星期四)恢复交易后保证金调整
1、上海期货交易所
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节前调整的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2、大连商品交易所
自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节前调整的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3、郑州商品交易所
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结算时起,苹果期货合约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其他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按交易所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期货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三、连续交易时间
2月14日(星期三)当晚不进行夜盘交易;
2月22日(星期四)所有商品期货品种和期权品种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当晚恢复夜盘品种的连续交易。
请广大投资者控制好持仓比例,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国金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八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