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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根据交易所通知,2018年10月1日至10月7日为节假日休市。为加强期货市场风险防范工作,经公司研究决定,国庆节前后公司部分品种保证金比例进行如下调整:
一、2018年9月27日(星期四)结算时起调整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
1、郑州商品交易所
玻璃、菜籽油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2%,菜籽粕、动力煤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3%,白砂糖、棉花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4%,甲醇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5%,PTA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6%,硅铁、锰硅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7%。
(交易所将除苹果、油菜籽、强麦外的其他品种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均调整至 6%)
2、大连商品交易所
黄大豆一号、玉米、玉米淀粉、聚乙烯、聚氯乙烯、聚丙烯、棕榈油、豆油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1%,豆粕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2%。
(交易所将黄大豆一号、黄大豆二号、豆油、棕榈油、玉米、玉米淀粉、聚乙烯、聚氯乙烯、聚丙烯和鸡蛋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6%,豆粕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7%)
3、上海期货交易所
黄金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0%,白银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1%,铜、铝、锡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2%,石油沥青、热轧卷板、锌、铅、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3%;燃料油、天然橡胶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5%,螺纹钢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6%。
(交易所将黄金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6%,白银、铜、铝、锡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7%,锌、铅、镍、热轧卷板、石油沥青、燃料油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8%,天然橡胶和螺纹钢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9%)
4、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若未出现单边市,原油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3%(交易所将其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
如遇上述保证金、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保证金、涨跌幅度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二、2018年10月8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保证金调整
1、郑州商品交易所
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结算时起,除苹果、强麦、油菜籽外的其他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2、大连商品交易所
自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节前调整的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3、上海期货交易所
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节前调整的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恢复至原有水平。
4、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SC1811、SC1901、SC1902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分别为13%、9%和8.5%,其他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10%。下一交易日起,交易所将SC1811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8%,其他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5%。
按交易所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期货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三、连续交易时间
2018年9月28日(星期五)当晚不进行夜盘交易;9月29日(星期六)至9月30日(星期日)周末休市。
10月8日(星期一)所有商品期货品种和期权品种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当晚恢复夜盘品种的连续交易。
请您注意风险防范,理性投资。
祝您国庆节快乐!
国金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