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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10月15日提高部分品种公司保证金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的通知,自10月15日(星期五)结算时起,将聚乙烯、聚丙烯和聚氯乙烯品种期货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由8%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和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7%不变。
经研究决定,公司自10月15日(星期五)结算时起调整部分品种公司保证金比例,具体如下:
交易所 | 品种/合约 | 代码 | 调整后公司保证金比例 |
大商所 | 聚乙烯 | L | 17% |
聚丙烯 | PP | 17% | |
聚氯乙烯 | V | 17% | |
郑商所 | 红枣 | CJ | 23% |
PTA | TA | 15% |
如遇上述保证金、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保证金、涨跌幅度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我公司官网在线客服和客服热线400-682-1188将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请您注意风险防范,理性投资!
国金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