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金融期货的特殊性,投资者参与金融期货应根据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要求,全面评估自身的经济实力、产品认知能力、风险控制与承受能力,审慎决定是否参金融期货交易,为此,投资者应满足下列适当性要求:
自然人投资者:
1、可用资金要求:申请开户时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2、知识测试要求:具备金融期货基础知识,并通过相关测试;
3、交易经历要求:具有累计10个交易日、20笔以上(含)的金融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最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含)的期货交易成交记录;
4、诚信要求: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金融期货交易的情形;
5、通过期货公司适当性综合评估:综合评估指标包括投资者的基本情况、相关投资经历、财务状况和诚信状况等。
6、已完成适当性评估(级别在C4、C5 及专业投资者);
一般单位客户:
1、可用资金要求:申请开户时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2、知识测试要求:指令下单人具备金融期货基础知识,并通过相关测试;
3、交易经历要求:具有累计10个交易日、20笔以上(含)的金融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最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含)的期货交易成交记录;
4、诚信要求: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金融期货交易的情形;
5、管理制度要求:具备符合企业实际的参与金融期货交易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相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