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权卖方交易策略
(一)期权的卖方:
1.期权的卖方相当于保险公司,所获得的是期权买方支付的权利金,所承担的是义务。
2.期权的卖方只有义务、没有权利(收取权利金除外),因此需要缴纳保证金。
3.卖出看跌期权:投资者收进权利金,获得未来以约定价格(行权价)卖出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权利。
(二)卖方策略1—看不涨卖出看涨期权
1.预期:看不涨
2.策略:卖出看涨期权策略
3.开仓:卖出开仓看涨期权合约
4.了结:持有到期或买入平仓
(三)卖方策略2—看不跌卖出看跌期权
1.预期:看不跌
2.策略:卖出看跌期权策略
3.开仓:卖出开仓看跌期权合约
4.了结:持有到期或买入平仓
二、期权卖方策略常见问题
(一)卖方最终的盈亏是怎么样的?
1.卖出看涨期权
最大盈利:权利金
最大亏损:没有下限
盈亏平衡点:权利金+行权价格
2.卖出看跌期权
最大盈利:权利金
最大亏损:行权价格-权利金
盈亏平衡点:行权价格-权利金
(二)期权卖方面临怎样的风险?
1.保证金风险:期权卖方可能被要求提高保证金数额,若无法按时补交,会被强行平仓;
2.巨额亏损风险:标的价格波动、方向完全和预期相反,有肯鞥造成期权卖方出现巨额亏损;
3.流动性风险:卖出开仓某些合约可能面临无法及时买入平仓,或买卖价差过大的风险;
4.行权交割风险:期权的卖方存在交割违约风险,即无法在规定的时限内备齐足额的现金、现券,导致交割违约。
(三)为什么有人愿意做卖方?
1.这些投资者的市场预期比较明确,看得比较准,因此不发生“灾难”的概率较大;
2.所卖“保费(权利金)”比理赔的实际成本可能更贵(隐含波动率高于历史波动率);
3.有些期权卖方在出售期权后会进行风险对冲,控制潜在无限的风险,类似于保险公司的再保险。
(四)怎么样的人适合做卖方?
1.希望增强收益、资金比较充裕、风险承受能力强
2.有钱:所谓“有钱”,是指需要拥有一定的资金,由于期权的卖方是义务方,需要缴纳保证金,如果标的出现了意料之外地下行(或上行),则卖方将会接到“追加保证金”的通知,因此就要求投资者本身拥有较为充裕的流动性。
3.有闲:所谓“有闲”,是因为期权的卖方是需要被盯市的,因此投资者必须确保每日都有空去查看自己的头寸是否存在风险,是否可能会爆仓,否则他的强行平仓风险将会大大增加。
4.有胆:所谓“有胆”,是指投资者对自己的判断较为自信,风险承受力也很强,若一名投资者在因为承受不了价格下行风险而“夜不能寐”,那么即使看跌期权的权利金再“诱人”,他也不适合成为看空期权的卖方。
(五)投资者应该卖哪一个合约?
1.波动率:发现并卖出隐含波动率明显被高估的合约;
2.流动性:选择流动性较高的合约进行卖出开仓以防发生流动性风险;
3.风险承受能力:风险承受能力强可适当卖实值期权,风险承受能力弱可考虑卖近月虚值期权。
(六)做期权卖方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1.顺势而为,预期明确:看涨期权卖方,预期不会涨,看跌期权卖方,预期不会跌;
2.预期背离,止损第一:尽可能多关注行情走势,发生预期背离,及时做好风控措施;
3.盯市再盯市:每日日终关注一下保证金账户中的可用余额是否足够,避免被强行平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