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期货-国金证券全资子公司关注新浪微博|关于我们国金期货官网全国免费咨询服务热线400-682-1188 首页 网上营业厅 高手训练赢 国金会+ 期货智慧宝 资讯速递 资产管理 投资学苑 投资者保护 选择国金 SinolinkFutures交易所公告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速递 > 交易所公告 > 交易所公告交易所公告交易日历活动专栏

大商所关于调整棕榈油和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交易限额的通知

2023-04-10打印返回

大商所发〔2023〕140号

 

各会员单位及相关主体:

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4月11日交易时(即4月10日夜盘交易小节时)起,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在棕榈油期货P2304、P2305、P2306、P2307、P2308、P2309、P2310、P2311、P2312、P2401、P2402、P2403合约和液化石油气期货PG2304、PG2305、PG2306、PG2307、PG2308、PG2309、PG2310、PG2311、PG2312、PG2401、PG2402、PG2403合约上单日开仓量不得超过10,000手。该单日开仓量是指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当日在单个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

套期保值和做市交易的单日开仓数量不受上述标准限制。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账户按照一个账户管理。

交易所将根据市场情况对交易限额进行调整。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