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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月违规持仓的强平时间
1.郑商所:在交割月前一个月的最后交易日公司会挂单强平,未成交的持仓则由交易所在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第二小节交易时间强平。
2.大商所:客户可以在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第一小节交易时间内自行平仓,若未处理,则由交易所在第二小节交易时间强制平仓。
3.上期所:在交割月前一个月的最后交易日公司会对客户的非交割单位整数倍部分的持仓进行强平,未成交部分持仓由交易所在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第二小节交易时间强平;自然人持有交割单位整数倍的持仓将于最后交易日前第三个交易日被交易所强平。
4.中金所(国债):交易所将在交割月前一个月的最后交易日进行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