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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投资者:
为了加强对期货市场具有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监管,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上海
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实际控制关系账户报备指引及相关规定,我公司特向您揭示以下具
体内容:
一、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认定标准
实际控制是指行为人(包括个人、单位)对他人(包括个人、单位)期货账户具有管理、使用、收益或
者处分等权限,从而对他人交易决策拥有决定权的行为或者事实。
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行为人对他人期货账户的交易具有实际控
制关系:
(一)行为人作为他人的控股股东,即行为人的出资额占他人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他
人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
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二)行为人作为他人的开户授权人、指定下单人、资金调拨人、结算单确认人或者其他形式的委托代理人;
(三)行为人作为他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合伙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或者行为人与他人
的法定代表人、主要合伙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一致的;
(四)行为人与他人之间存在配偶关系;
(五)行为人与他人之间存在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关系,且对他人期货账户的日常交易决策具有决
定权或者重大影响;
(六)行为人通过投资关系、协议、融资安排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对他人期货账户的日常交易决策具有
决定权或者重大影响;
(七)行为人对两个或者多个他人期货账户的日常交易决策具有决定权或者重大影响;
(八)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报备要求
(一)具有实际控制关系账户(实际控制他人期货账户或者期货账户被他人实际控制)的开户人应当通
过开户期货公司会员主动向交易所申报相关信息,并填写《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申报表》。
(二)实际控制关系发生变更时,开户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开户期货公司会员主动向交易所申报
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
(三)交易所在日常监控中发现具有疑似实际控制关系且尚未申报的账户,可以通过相关期货公司会员
向开户人进行书面询问。
如果开户人承认存在实际控制关系,交易所可以要求其按照正常流程进行申报。
如果开户人否认存在实际控制关系,交易所可以要求其进行说明,提供相关资料,并签署《合规声明及
承诺书》。交易所对相关说明材料进行审核后,对于事实清楚、理由充分,确不存在实际控制关系的,交易
所对相关账户进行正常管理;对于事实不清楚、理由不充分的,交易所将相关账户列入重点监控名单。
(四)对于不如实申报实际控制关系信息、隐瞒事实真相、故意回避等不配合报备工作的开户人,交易
所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其采取谈话提醒、书面警示、限制相关业务等措施。
请您仔细阅读交易所上述规定,对于符合实际控制关系账户认定标准的,应主动通过开户期货公司会员
向交易所申报相关信息,以免因相关监管措施影响到您的正常交易。
国金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1、关于《上海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监控暂行规定》有关期货市场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认定标准的通知
http://www.shfe.com.cn/docview/docview_12148610.html
2、关于《上海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监控暂行规定》有关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报备工作的通知
http://www.shfe.com.cn/docview/docview_12145512.html
3、关于《大连商品交易所异常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有关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监管标准的通知
http://www.dce.com.cn/portal/info?cid=1272437227100&iid=1300087615100&type=CMS.OPERATION_NOTIFY
4、大连商品交易所关于做好实际控制关系账户报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http://www.dce.com.cn/portal/info?cid=1272437227100&iid=1300073166100&type=CMS.OPERATION_NOTIFY
5、关于《郑州商品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监管工作指引(试行)》有关实际控制关系账户认定标准及报备制度的通知
http://www.czce.com.cn/portal/rootfiles/2011/03/14/1297132534867113-1297132534869465.pdf
6、关于发布《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实际控制关系账户报备指引(试行)》的通知
http://www.cffex.com.cn/tzgg/jysgg/201103/t20110314_15851.html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