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豆粕期权合约
合约标的物 | 豆粕期货合约 |
合约类型 | 看涨期权、看跌期权 |
交易单位 | 1手(10吨)豆粕期货合约 |
报价单位 | 元(人民币)/吨 |
最小变动价位 | 0.5元/吨 |
涨跌停板幅度 | 与豆粕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相同 |
合约月份 | 1、3、5、7、8、9、11、12月 |
交易时间 |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以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时间 |
最后交易日 | 标的期货合约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的第5个交易日 |
到期日 | 同最后交易日 |
行权价格 | 行权价格覆盖豆粕期货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上下浮动1.5倍当日涨跌停板幅度对应的价格范围。行权价格≤2000元/吨,行权价格间距为25元/吨;2000元/吨<行权价格≤5000元/吨,行权价格间距为50元/吨; 行权价格>5000元/吨, 行权价格间距为100元/吨。 |
行权方式 | 美式。买方可以在到期日之前任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以及到期日15:30之前提出行权申请。 |
交易代码 | 看涨期权:M-合约月份-C-行权价格 看跌期权:M-合约月份-P-行权价格 |
上市交易所 | 大连商品交易所 |
二、豆粕期权合约解读
(一)合约标的
豆粕期权合约的标的物为豆粕期货合约。
(二)交易代码
M-合约月份-C(P)-行权价格
看涨期权:标的期货合约交易代码-合约月份-C-行权价格
看跌期权:标的期货合约交易代码-合约月份-P-行权价格
C和P分别代表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的合约类型代码。
如M1705-C-3000,代表豆粕2017年5月份行权价格为3000的看涨期权。
(三)交易单位
期权交易单位是指1手期权合约对应标的期货合约的交易单位。我所期权产品是基于期货合约为标的物的期权合约,1手豆粕期权对应1手(10吨)豆粕期货合约。
(四)报价单位
豆粕期权报价单位设计为与标的期货合约一致,报价单位为元(人民币)/吨。
(五)最小变动价位
最小变动价位是指该期权合约单位价格涨跌变动的最小值。豆粕期权最小变动价位设计为0.5元/吨,为期货最小变动价位的一半。
(六)行权方式
我所豆粕期权产品行权方式采用美式期权行权方式,买方在合约到期日及其之前任一交易日均可行使权利,灵活便利,是商品期货期权的主流行权方式。
(七)合约月份
合约月份是指期权合约对应的标的期货合约的交割月份。期权合约月份与标的期货合约月份一致。豆粕期权合约的月份为1、3、5、7、8、9、11、12月,期货合约的所有月份均有对应期权合约时,每一期货合约都有可选择的期权合约进行套期保值和策略组合。
(八)行权价格
期权行权价格是指由期权合约规定的,买方有权在将来某一时间买入或者卖出标的期货合约的价格。以M1705-C-3000为例,行权价格为3000。
(九)行权价格间距
行权价格间距是指具有相同标的期货合约的同一类型期权合约,相邻两个行权价格之间的差。为与标的期货价格范围相匹配,我所采用分段式的行权价格间距。
豆粕行权价格小于等于2000元/吨时,行权价格间距为25元/吨;
行权价格在2000元/吨至5000元/吨之间时,间距为50元/吨;
行权价格大于5000元/吨时, 间距为100元/吨。
(十)交易时间
期权交易时间设计为与期货交易时间一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以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时间。
(十一)最后交易日与到期日
最后交易日是指期权合约可以进行交易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充分发挥对冲功能,同时保证行权后有充裕的时间进行期货平仓,期权最后交易日设定为标的期货合约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的第5个交易日,到期日同最后交易日。
(十二)结算价
期权合约结算价的确定方法为:
1.除最后交易日外,交易所根据隐含波动率确定各期权合约的理论价,作为当日结算价;
2.最后交易日,期权合约结算价计算公式为:
看涨期权结算价=Max(标的期货合约结算价–行权价格,最小变动价位);
看跌期权结算价=Max(行权价格–标的期货合约结算价,最小变动价位);
3.期权价格明显不合理时,交易所可以调整期权合约结算价。
隐含波动率是指根据期权市场价格,利用期权定价模型计算的标的期货合约价格波动率。
(十三)保证金
期权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期权卖方交易保证金的收取标准为下列两者中较大者:
1.期权合约结算价×标的期货合约交易单位+标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1/2)×期权虚值额;
2.期权合约结算价×标的期货合约交易单位+(1/2)×标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
(十四)涨跌停板
期权交易实行涨跌停板制度。停板价格计算公式如下:
1.涨停板价格 = 期权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标的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
2.跌停板价格 = Max(期权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标的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期权合约最小变动价位)。